1、主要税种
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(包括港、澳、台胞)在中国适用的主要税种包括: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流转环节税(包括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)、土地增值税、印花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城市房地产税等。进出口货物按海关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
(1)企业所得税:
①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从事生产、经营的外国企业所得税,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,税率为30%,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%。
②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、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(股息)、利息、租金、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,应当缴纳20%的所得税。
(2)增值税:
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、修理、修配、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,是增值税纳税人。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%(粮食、食用植物油、自来水、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等税率为13%)。
(3)消费税:
在中国境内生产、委托加工和进口烟、酒、酒精、化妆品、护肤护发品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、鞭炮、焰火、汽油、柴油、汽车轮胎、摩托车、小汽车等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,是消费税的纳税人。消费税共设11个税目14档税率,从最低税率3%至最高税率45%。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和从价定率征收两种办法。
(4)营业税:
在中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、邮电通信、金融保险、建筑、文化体育、娱乐、服务业、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,是营业税的纳税人。营业税共设3档税率,从最低3%(如交通运输费)到最高20%(如娱乐业)。
(5)关税:
目前中国关税平均税率为12%。
(6)印花税:
在中国境内进行购销、加工、承包、财产租赁、货物运输、仓储保管、借款、财产保险、技术合同以及产权转移票据、营业账簿、权利许可证照,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。印花税税率最低为万分之零点五,最高为千分之一。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薄(不包括计载资金的账簿)按件贴花,每件5元。
(7)城市房地产税:
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士所拥有的房屋产权须交纳城市房地产税。计算方法为,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%-30%后的余额计算纳税,年税率为1.2%;或者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,税率为12%。房产税按年计算,分期缴纳。
(8)车船使用税:
外商投资企业拥有和使用的车辆、船舶,均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》的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。载重汽车、机动船和非机动船依其载重或净吨位数量计税,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依车辆数量计税。
2、税收优惠
中国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措施包括:实行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率、减免企业所得税以及对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
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: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通常为33%。
企业所得税的减免:
*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缴、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;
*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2年免税、6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;
*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,在上述"两免三减"优惠外,企业当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%以上,可继续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(但无论如何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得低于10%);
*从事农业、林业、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,在5年减免税期满后,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,在以后的10年内可继续按15%至30%缴纳企业所得税;
*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,在5年减免税期满后的3年内,可以减按15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西部地区可延至2010年;
*再投资退税。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所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进行再投资的,经营期不少于5年,经税务机关批准,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40%的税款。再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的,全额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;
*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,免征所得税;
*地方所得税的减免。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、项目,需要免征、减征地方所得税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。
3、进口关税减免
(1)关税税率:目前的平均关税税率为12%。
(2)进口设备免税:对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设备,除《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所列商品外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